一、基本原则
- 化学系接收推免生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我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 接收推免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0301 |
无机化学 |
070302 |
分析化学 |
070303 |
有机化学 |
070304 |
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081704 |
应用化学 |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含本校、外校)推免资格的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
(一)外校推免生具体条件如下:
- 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 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 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二)本校推免生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化学系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