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化学系招收推免生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0

一、基本原则

  1. 化学系接收推免生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我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2. 接收推免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70301 无机化学
070302 分析化学
070303 有机化学
070304 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81704 应用化学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含本校、外校)推免资格的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

(一)外校推免生具体条件如下:

  1. 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 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 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二)本校推免生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化学系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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