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化学系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习情况、科研水平、学术成绩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兴趣的考察,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探索符合化学学科及各层次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系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化学系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笔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
三、组织管理
成立化学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系的各类考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网上确认信息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于2016年3月(暂定为3月24日,届时以化学系和研究生院网站为准)交到我校理工楼206室。
材料包括:
A基础材料类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²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选用化学系制定的,空白模板见附件三。专家推荐书必须用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处签名。未密封、未签名的专家推荐书,一律无效。);
B学术材料类(装订成册, 一式两份)
(6)学术简历与博士生学习期间研究构想(按照附件一中标准格式填写);
(7)科研情况一览表(按照附件二中标准格式填写);
(8)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原件;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硕博连读生可提交开题报告);
(10)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化学系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参照报名申请情况,我系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1.5。
(2)复试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4月中下旬
(4)复试内容与形式
²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科研能力(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² 笔试(一门):专业外语(满分100分)
² 面试(一门):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汇报(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专业课(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 30%、40%、30% 。
(7)填报导师
考生在复试期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导师。
5、确定录取
化学系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理工楼中国人民大学化学系
邮编:100872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10-62512822
email:ruczhengjie@ruc.edu.cn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理工楼206室
化学系网站:chem.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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