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本科生)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面向2015级和2016级本科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下称大创)和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下称科研基金)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
1.4月1日—4月21日 学生自主申报阶段
项目申报负责人访问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通过教务处主页左下角链接图标进入)—— “政策文件”栏目——下载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纸质版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系),同时提交的还有《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中的相关内容(仅电子版);
各学院(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和指导工作,为学生申报团队推荐项目指导教师。各学院自行确定公布学生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地点、纸质版材料份数及其他要求。
2.4月24日—5月12日 院系初评阶段
大创项目初评:各学院(系)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分配给本院(系)的推荐名额,组织项目初评工作,并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
科研基金项目初评:各学院(系)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分配给学院的经费额度,组织项目初评工作。学院(系)根据学校下达至本学院的经费总额及项目团队提交申请的情况,自主确定予以立项的项目数量、项目团队名单及每个团队的资助金额。原则上每个项目的金额不少于5000元,学校鼓励学院(系)自筹资金增加科研基金项目。学院(系)自筹资金项目,同样需要报送教务处,按校级项目运行程序进行管理。
3.5月15日—5月17日 学院(系)材料提交
经主管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大创和科研基金纸质版各1份,具体内容见网上下载的电子文件)送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纸质版要求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把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联系地址:科研楼B座6层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62511357 联系人:刘东风、樊克克
Email:jwc.sjk@ruc.edu.cn
4.5月20日—5月24日 学校评审阶段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开展立项评审和筛选工作,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及其级别,经公示后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后,下达立项通知,启动项目运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应积极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课程教学内容,指导学生进行大创和科研基金立项。尤其是各学院(系)开设的研究性教学课程,建议开课教师能够结合自己的课程教学,指导学生进行大创和科研基金立项。
2.鼓励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单独组织学生申报大创或科研基金项目。
3.学院(系)应制定项目初评标准,在初评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开,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系)应对项目立项质量严格把关。
4.同一项目禁止通过不同申报单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全部申报资格。同时取消学生下一年度教务处各类创新创业类项目申报资格。学院(系)应统筹分配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的项目分配,尽量扩大项目的学生覆盖面,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按照近几年项目的运行实际,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每个项目的参与学生不得超过5人。
5.各市属学校交流到我校就读的双培计划学生,可以参与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申报程序和管理方式与本校学生相同,但大创项目名额和科研基金资金额度单列。鼓励本校学生和双培计划学生共同申报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参与的双培计划学生不得少于2人。双培计划学生不得同时申报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相关学院同样应严格把关双培计划学生的申报项目,保证项目质量。
6.各学院(系)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给申报项目成功的同学提供必要的支持,并督促学生按照学校项目管理办法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