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8-08-03

关于《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推免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近几年研究生推免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推免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下称推免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英语口语可采用社会普遍认可的口语考试成绩进行对标认证,对标成绩达到推免办法规定的英语口语同等水平视同英语口语达到推免要求。
二、申请骨干计划的学生学分绩点要求为:按照学生所在学院推免工作规定的计算方法和排名方式(按专业或班级),须在本专业或本班排名前 50%,或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三、“一般类别”推免艺术类学生学分绩基本要求一般不低于 3.0。
四、“一般类别”推免艺术类学生英语口语成绩要求达到中国人民大学英语口语能力标准三等以上,笔试达到我校大
学英语四级考试 C 以上。
五、院系应将参加创业训练和互联网+创业大赛的项目纳入推免学生科研能力加分范围,具体加分办法参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加分要求。
六、已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被学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推免资格。
七、推免办法中有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政策,以本规定为
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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